我從小就對做生意有極大興趣,對於商業規模、銷售策略、佈局、交易、營收等等關鍵字很有感。畢業後進到奧美廣告創意部,認為創意本來就該跟生意掛勾在一起,但另一個聲音又想著好好寫文案想創意就好,每天思考生意層面、關注錢從哪裡來、資源如何分配的問題充滿銅臭味,似乎少了創意人的狂野與藝術性,一點都不sexy。但我真的非常在乎。
我在乎客戶的生意,也在乎奧美的生意。
身處傳播產業,創意的角色並非天馬行空,只做自己想做、說自己想說的不能稱之專業廣告人。我們非常嚴謹與嚴肅看待客戶的生意課題,用邏輯一層層推敲出最符合效益的方案來回應傳播任務。若無法將客戶的好讓更多人知道,幫客戶說出好故事,為客戶打造品牌形象,用創意作品為客戶帶來生意,對我來說,價值趨近於零。
而若自身財務沒達標,那麼整體作業環境捉襟見肘,光去找生意來源截長補短就頭昏腦脹,哪來的餘裕經營好手上每個客戶,更別說創意空間了,完全施展不開。生意,能創造出體質相對健康也健全的創意環境。另外,創意的本質是帶來好作品, 創意們要記得在有限的資源與限制之內,有意識地在符合客戶需求之下去做點「好玩的事情」。
偶爾仍有些雜音質疑創意人只想做得獎作品,這是天大的誤會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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